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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及“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1 09:03:01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0]21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教[2010]34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新一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财政)及“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财政)项目中重点学科及科研平台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中央财政”申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科研平台建设:

(二)“省财政”申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1、学科建设: 省级重点学科

2、科研平台建设。

二、申报方式

本次预申报统一采用“纸质(盖章)+电子文档”申报的形式。预申报项目纳入学校“2016-2018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库的建设将为 “中央财政”和 “省财政”项目提供项目来源。

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有关部门组织人员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和《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的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项目计划表(附件2)。

请各学院(部)、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学校党代会及“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3-2020年)”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务必于2015310日前将相关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isukyc@163.com

科研处联系人:崔庆,徐荣祥 电话:88218266

 

                                       

                                 201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