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单位:
根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开展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和旅游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基地”)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文化和旅游法治发展规律,着眼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探索文化和旅游制度创新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促进杭州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二、课题性质
正式立项的基地课题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三、立项计划
2023年拟立正式项目3-7项,成果形式可以是专著、研究报告或论文。由基地主办单位以外的专家学者承担的课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原则上研究报告的研究时间为6个月,论文的研究时间为1年,专著的研究时间为2年。
此外,基地实行预立项制度。预立项项目产出相应成果后,转为正式项目并直接结题,同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四、相关要求
(一)选题方向
基地以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导,聚焦文化和旅游法制政策保障、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文化和旅游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文化和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等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课题申报,并提出以下研究主题作为方向供参考(以下主题只是建议的选题方向,申报者可以对具体申报题目进行调整、细化,也可自行设计申报题目):
1.文化和旅游助推共同富裕的政策路径研究
2.《旅游法》实施和修订的重点问题研究
3.公共图书馆和促进全民阅读的法律制度研究
4.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研究
5.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6.文物执法的疑难问题研究
7.元宇宙空间与数字文旅促进政策研究
8.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
9.国内外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区域合作机制研究
10.世界各国文化和旅游法律、政策、标准比较研究
(二)项目结题条件
按不同的成果形式分不同的结题条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要求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在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发表(南大或北大标准),如省级以上刊物,须经本基地评审获“良好”以上等级;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其成果须达到以下转化应用条件之一:(1)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领导批示;(2)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创意城市学刊》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或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或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录用。
同时,课题最终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要求:专著10万字以上、发表论文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成果显著位置须标注有“基地名称”或“基地项目资助”或“基地项目成果”等字样,否则不予结题,考核验收时也不能承认其为基地成果。
(三)申请者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基地课题。
(四)经费资助额度
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1.5-2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0.8-1.2万元。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基地课题选题,提交基地课题申报表和活页纸质版各一式7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以上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集报送,包括纸质稿和电子稿。
五、受理时间
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一)课题申报联系人:冯雪彤 电话:18458179655;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0号浙大城市学院文科一号楼202;邮编:310015。
(二)学校科研处:祝老师,88218266
科研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