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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流程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9-05-09 10:45:07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原定课题研究计划和研究目标已经完成,课题组应向市社科联提出验收、结项申请。

课题负责人通过杭州社科网 “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和打印《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上传电子版结题材料(包括成果要报、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将相应的书面结题材料报二级学院,并由二级学院审查汇总后上报科研处。


每年集中5月和11月结题。结项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

二、成果要报一式3份(1500字左右);

三、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四、最终成果一式5份.

具体要求如下:

1.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

2.论文:(1)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2)字数5000字以上。

   3.专著:(1)正式出版;(2)字数10万字以上

4..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2)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级、本省级或中央部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或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或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录用。

五、所有材料电子稿1份。



未通过鉴定的,课题组应继续研究,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鉴定。仍未通过者,按项目未完成处理,由市社科联予以注销。其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市社科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