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基础要求
Ø 成果出版规范:
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再出版;特殊成果(如丛书)确需提前出版的,需单独向全国社科办申请审批,获批后方可实施。擅自出版者,项目按撤项处理。
Ø 成果语言要求:
最终成果原则上以中文呈现;确需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结项的,须先向全国社科办成果处提交书面申请,收到批复后再准备、提交结项材料。
Ø 特殊项目材料补充:
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附加完整原文。
Ø 鉴定制度:
参与鉴定的成果实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
Ø 结项途径:
一般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线上结项;
成果涉密或获领导批示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线下办理。
二、线上鉴定结项流程
(一)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Ø 成果字数:
与查重报告字数一致,不得随意增减。
Ø 主题词:
非必填项,根据成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填写及填写内容。
Ø 出版状态选择:
已明确出版意向且与出版社初步合作的选“是”;暂未确定出版计划的建议选“否”(结项后仍可推进出版)。
Ø 文本类材料撰写:
最终成果简介和总结报告,需按系统模板分点分段撰写,避免大段文字堆砌,保证逻辑清晰。
Ø 项目设计论证上传:
上传项目申请书中“项目设计论证”或论证活页,原文不得修改,且不得出现负责人、成员姓名、承担单位等身份信息,文件名也需规避此类信息。
Ø 最终成果匿名处理:
上传的最终成果文件名及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除外)需匿名,不得出现项目编号、负责人及成员姓名、单位信息。
Ø 阶段性成果要求:
成果须为正式发表成果或已收到用稿通知且唯一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信息,未发表成果一般不可提交。
Ø 回避专家填写:
非必填项;若填写后无法保存,通常是存在空白回避专家信息行,删除空白行后重新保存即可。
Ø 项目资金决算填写:
资金开支情况查询路径:登录学校计财处信息门户财务查询系统,点击左侧【新版财务查询】→【我的项目】→【项目成组】→【科研项目经费】或【项目负责人经费】→选择对应项目→查看收支明细。
Ø 结余资金使用计划:需包含账上剩余经费和未拨付经费的使用安排,表述简洁合规。
示例:用于后续专著出版7万元,参加国内会议及调研差旅费2万元,项目研究后续咨询专家2万元等。
(二)经费决算与审计流程
Ø 材料准备
1.登录国家社科基金平台系统,在左侧“结项项目列表”找到对应项目后,点击右侧“打印决算表”并下载打印;
2.点击左侧“项目立项列表”,点击对应项目名称,找到 “预算填报”模块,选择界面中的“打印预算表”,下载并打印表格;若项目有预算调整,需额外点击界面中的“预算整”→“打印审批表”,将下载的表格一同打印;若项目无预算调整,则无需打印预算调整审批表;
3.登录学校审计处官网(https://sjc.zisu.edu.cn/info/1080/1302.htm),下载《科研经费决算审签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Ø 审核用印与材料上传
1.携带决算表、项目预算回执、预算调整表(如有)、承诺书等材料,前往校计财处(厚德楼103室)、校审计处(厚德楼523室)办理审核及用印;
2.用印后扫描所有材料,上传至结项系统(无上传顺序要求,确保完整即可)。
Ø 结项提交:完成材料上传后,在系统“项目结项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提交”。
(三)线上申请结项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格式 |
关键说明 |
鉴定结项成果 |
PDF |
需匿名处理,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项目组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参考文献、文献综述除外)。 |
总结报告 |
Word |
严格按照国家社科系统模板撰写,需分点分段,避免大段文字堆砌,确保内容清晰有条理。 |
最终成果简介 |
Word |
按国家社科系统模板撰写,分点分段呈现,突出核心内容,避免无重点的大段表述。 |
查重报告 |
PDF |
1.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成果的文字复制比没有统一要求(一般去除本人文献比重复率≤20%),请项目组自觉按照学术规范标注引文,查重时将所有项目组成员名字填写在作者栏(可通过钉钉平台提交校图书馆查重或自行查重)。 2.有特殊情况可自行说明,说明文字过多可单独成文件随报告上传。 3.已公开发表的成果可以不查重。 4.因涉密需申请免予鉴定的成果,暂不查重。 |
项目经费决算 |
PDF |
包含计财处打印的经费开支明细、项目经费决算表,且需加盖计财处和审计处公章。 |
项目预算回执 |
PDF |
非必填项;若上传,仅需提交从系统下载、带有水印的表格,无需签字盖章。 |
阶段性成果 |
PDF |
需上传成果全文附件,且成果中需唯一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信息。 |
三、申请免于鉴定要求
经费低于50万元的项目,有1项与研究密切相关的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附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
Ø 成果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或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一等奖;
Ø 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且被有关部门采纳(需额外提供采纳证明);
Ø 成果被《国家高端智库报告》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用;
Ø 最终研究成果经认定为涉密(标注密级),且质量水平获相关部门认可。
注:
1.满足“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条件的,申请免于鉴定时除批示证明外,还须提供成果采纳证明。
2.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无结项等级。
四、线下结项流程(成果涉密或成果获领导批示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
材料名称 |
份数 |
关键说明 |
鉴定结项审批书 |
3份 |
1. 负责人须在“声明”“总结报告”处签字; 2. 财务、审计部门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签字; 3. “数据表”中预期成果形式、计划完成时间、字数、结项种类等需核对原始数据,确保真实。 |
最终成果简介 |
3份 |
单独打印,开头加项目名称;结尾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出版需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并由负责人签字。 |
查重报告(简明版) |
3份 |
未发表成果需查重(非涉密成果),已发表成果无需查重 |
最终成果打印稿(需匿名) |
涉密项目:7份 免于鉴定项目:1份 |
1. 不得注明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项目号等其他相关信息。 2. 若以论文集结项,对其中已经发表的论文也要先做匿名处理,复印后再提交,不要在所提交的纸版成果上涂改。 |
免于鉴定证明材料 |
3份 |
符合免于鉴定要求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 |
经费使用明细表 |
2份 |
项目负责人从个人财务系统中导出,需计财处加盖公章。 |
阶段性成果 |
2份 |
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的论文、相关成果;如无可不提供。 |
光盘 |
3份 |
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简介电子版。 |
五、其他注意事项
Ø 成果一致性要求:
结项成果名称建议与项目名称一致,确需调整的仅可小幅修改,且研究内容须与原定内容一致,不得变更核心方向。预期成果形式需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填报两种形式的需提交对应两种成果。
Ø 成果格式与标注:
最终成果需含完整目录和页码,且按要求匿名(不得出现负责人、成员姓名及项目编号);阶段性成果必须唯一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信息,与其他项目共同标注的不可作为本项目阶段性成果。
Ø 经费使用规范:
严禁列支论文版面费;市内交通费不超过 5000元;办公用品费不超过20000元;采购电脑不超过1台。
Ø 信息填写要求:
“项目组主要成员”仅填核心成员,不含负责人;成果字数严格按查重报告填写;需变更项目预算、成员或预期成果形式的,需在预计结项申请前半年办结。
Ø 结项操作规则:
线上结项申请启动后不可逆,无法再变更项目信息,需提前确认无遗漏。结项鉴定一般需3-6个月,计划申请下一年度相关项目的,建议当年9月底前报送结项材料。
Ø 成果出版后续要求:
经全国社科工作办验收通过、允许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出版的成果,出版时需标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出版3个月内,负责人在管理平台登记出版信息,并提供3套样书给科研处,由科研处报送至中国国家版本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