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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31 11:20:36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高教学会[2008]2号文件的通知,2008年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8年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实行网上申报,以前未注册的申报者请上网注册并及时与科研处联系。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7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 http://www.zjkysz.cn。有关通知和表格材料请在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2.申报成果必须为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申报者应认真阅读教育厅的申报通知,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和承诺书。
    3.申报者需同时上报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一式1套。科技成果登记的成果须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受理通知书)、项目结题、验收证书或鉴定(评审)确认书及鉴定(评审)证书、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查新报告、有关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论文等材料;论文和专著需附原作和《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及有关收录采用、引用证明等材料,评审表需两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校外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
    因时间较紧,请各有关单位尽快组织申报,做好初审工作,并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书》(一式11份)、承诺书(一式1份)及附件材料(一式1套)送交科研处,同时交纳评审费200元。

科 研 处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