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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14 15:08:53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校区、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现就我校200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科教兴国”、“建立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战略方针及我省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教育发展的需要,选择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教育教学中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
  2.优先考虑结合我校的发展目标而开展研究的学科专业建设、教师教育、学科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具有较大价值和实际效果的课题。
  3.鼓励在理论、实践或研究方法与角度上有所突破和创新的课题。
  4.从我校现有条件出发和在研究者现有成果基础上,选择可行性较大的研究课题,鼓励组建研究团队,集体攻关。
    二、课题申报
    1.学校拟定科研课题指南,为课题申报提供方向性的参考大类,申请者根据指南或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选择具体的角度和题目申报。
    2.本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一般课题由尚未获得高级职称的教职工提出申请。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在相关领域中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已有一篇以上相关内容的论文公开发表或已完成一项以上相关课题);一般须具有中高级职称(初级职称者须由一名副高以上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请申请者在申请表封面的“项目类别”中注明。
    3.校级课题实行隔年申请制,即上一年度已有课题立项者,本年度不得再申请;凡在校级课题中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课题主要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4.课题申请者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申请者根据选题,拟定课题方案,填写申请表(须打印),一式2份,由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校科研处。
    5.校重点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两年,一般课题为一年。
    6.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06年10月26日,过期恕不受理。
    各单位要认真发动、组织好申报工作。
    附件:1.2006年度校科研课题指南
         2.专家推荐意见表
         3.2006年度校科研课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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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