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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13:52:05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为推进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建设,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三地四域”战略布局,打造我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国际传播研究领域特色和优势。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课题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选题方向:

1.习近平外交思想与国际关系研究

2.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海外传播和国际认同研究

3.习近平教育思想及对外传播研究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际传播平台建设及传播能力提升研究

5.习近平涉外法治思想研究

6.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研究

7.习近平文化遗产论述及实践研究

8.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问题研究

9.“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学习教育创新及对外传播研究

10.围绕“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系统性重塑研究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

1.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2.重点课题研究经费为每项2万元,一般课题研究经费每项1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项目管理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2.存在以下情况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经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或其它校内资金资助的;存在各类项目逾期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撤项尚在限报期内的等情况。

3.课题评审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立项等级为校级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4.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计划实施,及时开展研究工作。擅自终止研究或未经批准逾期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项并终止经费使用。课题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规定使用。

四、结题要求

结题成果要求参照博达教师科研提升专项计划青年基金(重点、一般)项目的结题条件,并由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科研处组织评审,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题。

五、申报材料

1.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活页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望A419办公室。

2.项目汇总表一份,电子稿报送,无需纸质稿。

3.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请二级单位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箱(82733570@qq.com)。

六、申报时间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112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彬慧,电话:88219259,办公室:望A419


附件:

1.2021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

2.2021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论证活页

3.2021年度课题申报汇总


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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