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 https://www.zjskw.gov.cn,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浙江学科优势的申报项目,提升申报材料质量,为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要求,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名额
因国家社科基金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2023年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实行推免名额分配和省里统一组织评审上报两种方式。
我校推免项目名额为17项。非推免项目不限名额,由省里统一组织评审上报,鼓励有科研能力和潜力的专家学者特别是青年学者应报尽报。
三、申报资格限制
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2年,即 2021 年4月7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参与申报。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第一阶段:校内推荐评审(确定推免项目清单)
1. 2023年4月17日14:00前,各二级单位将已完成校内外专家论证评审后的材料上报科研处。
材料包括:
电子材料:《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单位申报汇总表》(二级单位推荐排序版)、《申请书》、《活页》(Word版)
纸质材料:《2023年度国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
2. 2023年4月24日前,学校综合专家评审、历年立项、年度指标下达等情况,择优确定推免项目清单,同时向各二级单位反馈外审专家意见。
3. 未参与校内评审的项目,仍可纳入非推免项目参加省社科工作办组织的省内评审筛选。
(二)第二阶段:修改及正式申报
1. 2023年4月24日-4月27日,各二级单位根据专家反馈意见,督促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书,同时进行系统申报。
注:本阶段,申请人可视情改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4月24日)。
2. 2023年4月28日早上11点前,报送最终申报材料。
材料包括:
电子材料:《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单位申报汇总表》、《申请书》、《活页》。以上材料请以“**单位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为文件名压缩打包发送。
纸质材料:
推免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非推免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6份。
以上纸质材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注:1、项目申报材料请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2、各项目组需保证线上、线下申请材料完全一致。
3、逾期报送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校科研处联系方式:刘老师 88218266
科研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