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围绕“浙外三地”战略目标,进一步夯实智库学科基础,集聚学术团队,切实提升我校科研竞争力,现正式启动2024年度博达科研提升专项计划(第六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五大类别,分别为青年基金项目、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后期资助项目、高端智库培育项目、学术交流基金项目等。为聚焦学校“三地四域”发展目标,推进重点研究工作,请各二级单位结合四大重点领域及其优先方向或主题,指导申请人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进行申报。除学术交流基金项目外,所有项目统一申报,分类评审(详见表1)。
二、项目管理
1、评审程序: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组织实施。
2、经费来源: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3、结题条件及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计划实施,及时开展研究工作。擅自终止研究或未经批准逾期结题的,将对项目予以撤项并终止经费使用。其他规定详见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一)青年基金项目、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申请书(附件4)一式2份,活页(附件5)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修改说明(附件6)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附出版社签约合同、书稿查重报告)
(三)高端智库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7)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4份(佐证材料单独装订)。
(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8):电子稿报送,无需纸质稿。
(五)二级单位推荐立项排序表:一式1份(附件9),学院盖章。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请二级单位打包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zisu.edu.cn),纸质文稿交至厚德楼310办公室。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学术交流基金项目:全年接受申报。
其他项目:2023年6月20日(周二)11:00前,逾期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五、其他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动员、组织和指导,认真做好申请者资格审查、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同时各单位须对各类别项目分类排序后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据此确定立项清单,优先立项排序靠前项目。
科研处联系方式:祝悦华 88218266 厚德楼310 kyc@zisu.edu.cn
科研处
2023年5月30日
附件1:学校关于印发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附件2.博达教师科研提升专项计划“四大领域”分类
附件3.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各单位申报立项额度
附件4.青年基金项目、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申请书
附件5.青年基金项目、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活页
附件6.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7.高端智库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8.申报汇总表
附件9.二级单位推荐立项排序表
表1:项目类别及条件
序号 |
类别 |
研究期限 |
重点支持方向 |
申报条件 |
结题要求 |
1 |
青年基金项目 (一般项目) |
2年 |
重点支持服务浙江开放强省战略、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的创新性、跨学科交叉融合的科学前沿探索和应用研究。着力提升青年教师基本科研能力,积累研究基础,为申报各类省级和国家级科研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
个人项目:申请人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成果形式一般为论文或研究报告。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一般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或核心论文 1 篇;重点项目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其中 1 篇为核心论文)或一级论文 1 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获得厅局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部门采纳 1 项。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须正式出版。 |
青年基金项目 (重点项目) |
2年 |
2 |
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 |
2年 |
重点支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体现地域优势、学校学科特色优势的新兴、交叉学科,集聚学术团队,切实提升我校科研竞争力,培育省部级、国家级项目。 |
个人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本项目须继续申报省部级或国家级项目,如获立项,可保留项目资格并视本项目结题。未获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立项者,结题要求参照最新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一般课题结题标准执行。成果形式为多种形式组合的,原则上应同时达到各项结题要求。 |
3 |
后期资助项目 |
1年 |
支持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和中华学术外译著作,书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优先支持系列丛书、城市国际化研究专题等。学术译著(外译中)、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鼓励争取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 |
个人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本项目须继续申报省部级或国家级后期资助项目或成果文库,如获立项,可保留项目资格并视本项目结题。未获立项者,成果形式为正式出版的专著或中译外学术译著 1 部,并标注“浙江外国语学院博达丛书”。 |
4 |
高端智库培育项目 |
3年 |
重点培育符合国家战略、社会合作需求以及学校发展方向的科研平台,以及解决各级部门应急问题、重大现实需求问题为导向的项目,为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智库做准备。经费资助突出成果导向,重点支持“智库名刊”建设。 |
团队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一般为5人)且须依托省部级以上项目,有较丰硕的系列科研成果。成员中须包含一定比例的40 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结题:(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2)新增主持国家级纵向项目2项;(3)发表一级及以上论文 3 篇,其中 1 篇为权威;艺术学、体育学科须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 3 篇,其中 1 篇为一级;(4)出版一级学术著作1部,同时应发表与专著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2篇。(5)研究报告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省部级以上单位采纳2项。 |
5 |
学术交流基金项目 |
/ |
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以及我校重点科研科研机构成立或因重大学术活动需要而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进一步拓展青年教师学术视野,浓郁学校科研氛围,扩大学校学术影响力。 |
成员中须包含一定比例的40 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
重点资助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申请人须向会议主办方提交本人为第一作者、浙江外国语学院为第一单位的学术论文,且被邀请为正式参会代表并作学术报告。 |
注:1、以上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科研团队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2、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综合考虑近三年立项数及各单位青年教师比例进行限额申报立项(各单位申报立项额度见附件3),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不占限额申报名额。其他类别项目不限额。 3、存在以下情况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各类校级项目尚未结题的;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经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或其它校内资金资助的;存在各类项目逾期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撤项尚在限报期内的等情况。 4、除青年基金项目、学术交流基金项目外,其他项目在资助期限内须举办至少一场与研究相关的学术沙龙(如博达沙龙)。 5、个人项目:青年基金(一般)项目立项等为校级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重点)项目、其他项目立项等级为校级重点项目;团队项目无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