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学科与硕士学位点建设办公室(合署)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8213016

传真:0571-88213016

E-Mail:kyc@zisu.edu.cn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信息通知
【省部级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后期资助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6 11:06:39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进民族理论研究,为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民委办公厅决定启动2023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后期资助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转发并将我校安排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2023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后期资助课题分为两部分:

(一)主要资助对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对民族领域基础理论与重大现实问题深入研究的成果。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古籍专项”)。申报内容须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作品,主要包括点校、译注、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项目应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侧重选取能够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特别是体现“融合性”“共同性”史实和观点的以少数民族古文字书写的古籍文献。申报人须自行联系出版单位并在申请表中注明,中标项目公示时,出版单位一并公示。项目最终成果须为正式出版物,采用古籍室提供的统一版式,并须将出版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古籍室用于数据库建设。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把关,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并提供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三)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以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申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内容。

(五)申报项目成果的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资助或奖励;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六)已经签订出版合同、纳入出版社出版计划或有出版社推荐的研究成果优先。

(七)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三、项目管理和经费

所申报项目均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古籍专项”除外),确有需要延长须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写课题申请表。在国家民委网站下载并填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表),连同申报成果一起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处。

(二)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表、申报成果各一式1份,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三)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四)将以“申请人单位+姓名”命名的申请表(word格式及盖章后的PDF格式)、申报成果(word格式)汇总后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年份+姓名+课题名称+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申报“古籍专项”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单独寄(发)送。

(五)申报截止时间:11月1日



项目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后期资助课题联系人:薛冰洁 马丁

联系电话:010—6650813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理论研究司科研管理处

电子邮箱:mzyj2023@neac.gov.cn 

邮编:100800

后期资助“古籍专项”课题联系人:刘雨薇

联系电话:010-8268486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北路5号倒座庙1号院3号楼625室(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业务处)

电子邮箱:gjsywc@neac.gov.cn


校科研处联系方式:

刘老师 88218266


附件:2023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后期资助课题申请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