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民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度研究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
2. 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形势与任务研究
3. 民政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定位研究
4. “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研究
5. 民政数据开发利用研究
6. 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字化应用研究
7. 精准救助研究
8. 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研究
9. 救助慈善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10. 浙江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影响研究
11. 养老服务领域风险及应对研究
12. 优化孤寡老年人服务研究
13. 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发展研究
14.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研究
15. 困境儿童家庭支持体系建设研究
16. 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机制研究
17. 困境儿童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18.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研究
19. 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支持政策研究
20. 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研究
21. 康复辅具国家综合试点创新产业政策评估研究
22. 新时代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深化改革研究
23.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路径研究
24. 社会组织自我治理研究
25. 慈善资金监管机制研究
26. 个人大病救助平台监管机制研究
27. 激励引导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28. 政府帮扶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研究
29. 社区慈善发展研究
30. 福利彩票事业创新发展研究
31. 新时代中华优秀婚嫁礼仪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
32. 传承与发扬传统优秀殡葬文化研究
33. 流浪乞讨人员预防与救助机制研究
34. 浙江省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研究
35. 功能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研究
36. 乡村地名文化服务与建设研究
37. 地名文化资源挖掘保护与传承弘扬研究
二、工作安排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申报者需实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应用全称(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3 91407/reserved/index.html#/),选择“课题申报”,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申请课题的详细描述(附件1)作为附件上传,电子稿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zisu.edu.cn(无需纸质稿)。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8日(周四)。
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原则上于6月30日前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由各课题组自行筹集。
课题组开展研究时间为一年,原则上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交结题材料。浙江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获得“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优秀成果”优秀奖以上者,予以结题并发结题证书。未获奖者将不予结题。
(二)研究成果的征集
研究者可以根据选题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研究领域开展研究,不参加“课题的申报与立项”,直接提交研究成果参加“2024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者需实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应用,选择“成果申报”,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研究成果作为附件上传。浙江省民政厅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认定为课题立项,出具结题证书。研究成果征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民政实际工作,突出实践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研究成果应主题鲜明、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论据充分、措施可行,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且未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的格式和规范参照《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写作要求》(附件2)。
(三)各地民政部门要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的合作交流,提升研究水平。11个地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至少领衔一个课题开展研究,并将课题名称报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备案。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单位: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310007)
联 系 人:周雨菲、戴晓青
联系电话:0571—87055486
(二)学校科研处
祝老师,88218266
附件:1.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的详细描述
2.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写作要求
科研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