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一批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结项工作,本次结项工作前已完成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项。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结项管理的有关规定,于4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我厅将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届时将在官网上进行结项项目公布。
联系人:温佳露,傅范臣
电 话:0571-82812980,0571-85214490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53号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310013)
邮 箱:zjwly82171759@163.com
附件:1.《管理办法》中有关结项管理的规定
2.原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3.原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创作项目结项申请表
科研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