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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项目申报】关于申报国家民委办公厅“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 09:10:35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华民族历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决定开展“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申报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将我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一致(详细信息可见《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404/1171942.shtml)。

二、此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每单位申报数不得超过10项。

三、此次专项研究时间为6个月,自中标课题发布立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参考方向(附件)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二级单位审核并填写《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2.申报材料:

1)纸质《申请表》一式二份,《活页》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申请表》、《活页》《汇总一览表》电子版(均为Word文件格式)。

3.申报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科研处联系方式:刘老师 88218266

国家民委咨询电话:010-66508139


科研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