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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杭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第一批委托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16:21:37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2025年度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杭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第一批委托课题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及研究重点

(一)重大课题

加快推进杭州创业投资赋能创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研究重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战略资本、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下一步,要在充分发挥3+N产业基金集群作用基础上,聚焦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建立与新质生产力匹配的创投生态体系,形成3+N产业基金集群、央企基金、AIC基金以及区县(市)政府投资基金相互协同,市场化创投机构共同参与的创业投资矩阵,全面激发资本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潜力,通过创投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助力更多新锐科创企业成长。

(二)重点课题

杭州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赋能科技型初创企业成长发展的路径研究

研究重点:近年来,杭州围绕世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落地见效,形成“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品牌。一批新锐科创企业的出现,不仅给科技型初创企业成长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关注和机遇,也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杭州要针对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特点,构建更有针对性、更加完善的企业营商环境体系和高效的政策支持措施,更好赋能科技型初创企业成长发展,为未来持续孕育创新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条件

1. 课题负责人应为在杭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或熟知杭州市情、具备在杭开展研究条件的其他地区研究人员。

2.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的能力,不得挂名申报,否则取消立项资格,追回课题经费。

3. 申报单位应就课题研究的唯一性作出说明。

三、经费资助标准

重大课题资助25万元,重点课题资助20万元。其中20%为绩效部分。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1.课题采取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人应对申报的选题进行论证设计,按照要求填写《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杭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委托研究课题申报书》和《委托研究课题论证活页》(详见附件)。

2.课题申报书应对课题所涉及相应政策现状、工作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做详细分析,对现有问题判断和分析的准确与否将作为课题立项评判的基本要求。

3.请各申报人于申报时间内(以寄到之日为准)将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活页七份,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科研处(厚德楼310,祝老师,88218266),同时将word版电子材料发送至kyc@zisu.edu.cn

4.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将在申报期截止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研究承担人,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六、课题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和管理须严格按照《杭州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委托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2.课题研究应注重调查研究,全面深入地开展分析、比较、论证,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独到性、专业性、可行性。

3.按照课题管理进度,课题完成时限为4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研究框架提纲和调研计划;3个月内提交研究成果初稿,并接受中期评估;4个月内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及建言专报:其中,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建言专报不超过4000字,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将适时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4.课题承担单位须对课题成果的原创性负责,课题成果应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不得高于25%。

5.课题结题评审后,通过者准予结题。鼓励课题研究争取各类成果应用,并根据实效性和时效性开展成果应用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908室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研中心(邮编:310026)

人:陈文蓁

联系电话:0571-85252583

真:0571-85252596


附件:委托研究课题申报书和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