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加强社科普及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发挥社科普及专家等科普人才在促进社会科学普及、提升公众人文素养、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社科联决定开展社科普及专家入库工作。现将我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3名。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党校、社科院、党政机关研究机构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
(二)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相关领域科普工作发展方向。未达到副高职称但社科普及成果特别突出(如获国家级奖项、科普成果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新兴学科行业专家),可经单位破格推荐申报。
(三)热爱科普工作,大力普及人文社科知识,在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传播、科普志愿管理、科普阵地建设等方面经验丰富,成绩显著。
(四)及时完成省社科联委托和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职责与管理
(一)主要职责
参与科普项目评审、政策咨询、培训授课、成果评估、科普作品创作传播等工作。
(二)动态调整
针对在履职过程中表现不积极、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的专家,将实施动态调整。
(三)互动交流
举办专家座谈会、线上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专家之间的经验分享与业务协作。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成为科普专家的个人复制括号内链接(https://skpj.zjskw.gov.cn/html/#/declaration)到网址栏打开按要求线上填报《浙江省社科普及专家申报表》,提交至学校审核。线上填报时需提交本人领衔创作的科普作品不少于3篇(部),科普视频、科普图文、科普读物等均可。线上填报时需以附件形式上传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图片、新闻报道等,附件内容不超过10页。
请申请人于2025年8月7日下午5点前通过平台完成线上申报。
(二)单位推荐
学校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三)审核入库
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为浙江省社科普及专家,列入社科普及专家库。
校科研处联系人:刘老师 88218266
平台技术支持:蔡工 19906609236
科研处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