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浙江科技大奖授奖数量不超过2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数量不超过10项。
二、奖励导向
坚持战略导向,服务浙江发展,强化政策激励,引导人才发展,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着力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坚持以“是否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否体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和科技创新创业创新是否融合、是否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是否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标准,重点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主导取得的“1到10”“10到100”优秀成果;支持“双一流196”工程建设高校、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型医院等科创平台取得的优秀成果;支持两院院士及院士有效候选人等战略科学家、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优秀成果;支持在国防军工、医疗卫生、科学普及等方面支撑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支持发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山区海岛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详见附件1)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
四、提名书填报
(一)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事项类型(行政确认)”“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二)填报时间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20时,校内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8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详见附件2)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五、工作要求
提名学院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严格按照提名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奖项类别、成果水平、提名材料及科研诚信等前置审核,科学合理地开展成果遴选,提名在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标志性成果,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科研处将对提名学院的提名材料质量、提名奖项类别符合情况、应用证明核实情况、履行科研诚信责任等相关情况开展评估。
六、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7103782,邮箱:kyc@zisu.edu.cn。
系统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附件:
1.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
2.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科研处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