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征集立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1.2025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课题(浙社科办〔2025〕33号);
2.2025年度纳入“社科赋能行动”储备库课题;
3.浙江省高层次文化人才服务团“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对接天台县专项预立项课题(浙社科办〔2025〕20号)
二、征集条件
课题成果必须标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研究成果”字样,并满足以下验收条件之一:
入编《浙江社科要报》;
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省级党政领导,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理论文章或宣传通讯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或出版相关主题专著;
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相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或所在市的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职能部门采纳运用;
课题成果实现有效宣传或转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实际成效。其中,序号中带*号的专项委托和揭榜挂帅的面上选题,不得将第(4)项作为验收条件,但可由省社科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三、工作安排
请课题负责人填写《“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和《“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2025年度预立项课题中序号中带*号的专项委托和揭榜挂帅的面上选题,请直接将相关成果证明(发表件、编发件、领导批示件、采纳应用证明等)的扫描件(PDF)、成果原文Word稿,于7月14日16点前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mk@zisu.edu.cn),文件命名规则:2025预立项面上选题—姓名—课题名称。
其他课题请尽快与赋能山区海岛县社科联取得联系,按其要求在7月15日前按时提交相关成果证明。相关材料由各山区海岛县社科联完成审核并报送至省社科联。
1.2025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要求成果取得时间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14日;浙江省高层次文化人才服务团“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对接天台县专项预立项课题要求成果取得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5月26日。届时未获得正式立项的课题到期自行终止。
2.2025年度预立项课题中带*号的专项委托和揭榜挂帅的面上选题,由省社科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课题。其他预立项课题成果由县(市、区)社科联验收通过后,省社科联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给予正式立项并结题。
3.储备库课题成果经县(市、区)社科联验收通过后,省社科联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一定比例给予立项并结题。
省社科联联系人:
卿周子、李波、魏亚卓;
联系电话:0571-87057483、87053182
学校科研处联系方式:
宣老师 0571-87103782
科研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