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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流程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9-05-10 10:51:10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一、结项流程:

工作日即受理结题申请。

课题负责人进系统(http://ktgl.zjedusri.com.cn/提交结题申请并上传有关证明文件。其中发表论文需包括封面、目录、全文、封底、目录页的PDF文档同时将成果原件报科研处审查。    


二、结项要求:

论文发表须注明 “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论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免予鉴定条件:

研究内容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的重点课题可免于鉴定;

研究内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一般规划(含专项)课题可免于鉴定;

获得设区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管理部门二等奖及以上,省政府、省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管理部门三等奖及以上,或被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厅级以上行政部门采纳的成果可免于鉴定。


四、研究期限: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三年,一般规划课题(含专项)研究周期两年。

课题根据研究进展可提前结题。确因研究进展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在原定研究周期截止前半年向课题结题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手续,并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重点课题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四年,一般规划课题(含专项)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三年。课题不能因办理过变更手续而延长研究周期,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予以撤项处理。


五、网上结题处理时间

1.网上结题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课题负责人和科研管理人员可在系统内查询到审核意见。

2.网上结题不受寒暑假、申报期不予结题的限制。

3.课题负责人和科研管理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到已结题者的结题证书号,不予结题或暂缓结题的可以查询到审核意见。结题证书在每月课题公示期后在系统内自行下载(不再寄送纸质结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