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浙江省(2011—2012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即日开始。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室)及教科研部门,全省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高校有关处、室、系、分院等部门。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其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申报数量
1、教科研先进集体我校限报1个;
2、教科研先进个人我校限报1个。
四、申报程序和受理截止时间
1、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申报集体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二、三)一式六份(随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交至学院(部)、部门科研秘书处,请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3年6月15日前交至科研处,联系人:余眺,联系电话:0571-88218266。
附件1、浙江省(2011—2012年度)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
附件2、浙江省(2011—201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浙江省(2011—2012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科研处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