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从整体上提高我校科研水平,鼓励多出优秀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1-2012年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条件和范围
(一)评奖的基本条件
参加评奖的成果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术道德良好,治学严谨,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社会效益良好。
(二)评奖的范围
1.参加评奖的成果必须是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高校适用教材、译著、工具书等。
2.研究成果署名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3.凡属合作成果,我校教职工应为第一作者,并有明确的任务分工。
4.已获省厅级以上及省级学会奖励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要求和方法
(一)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申报,请根据评奖条件和范围填写申报表。由所属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初审并签署意见后,连同成果原件,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zisukyc@163.com。联系人:李思渊, 联系电话:88218266。
(二)申报表须打印,一式4份。
(三)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6月3日。
三、奖项的设立与奖励
本次评奖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优秀成果的奖励等级分设一、二、三等奖。
附件:2011-2012科研成果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