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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2012年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8 16:14:13  |  新闻来源:科研处  |  浏览次数: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从整体上提高我校科研水平,鼓励多出优秀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1-2012年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条件和范围
(一)评奖的基本条件

参加评奖的成果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术道德良好,治学严谨,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社会效益良好。

   (二)评奖的范围

   1.参加评奖的成果必须是201111日至20121231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高校适用教材、译著、工具书等。
   2.研究成果署名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3.凡属合作成果,我校教职工应为第一作者,并有明确的任务分工。

   4.已获省厅级以上及省级学会奖励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要求和方法

   (一)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申报,请根据评奖条件和范围填写申报表。由所属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初审并签署意见后,连同成果原件,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zisukyc@163.com联系人:李思渊,  联系电话:88218266

   (二)申报表须打印,一式4份。

   (三)申报截止日期:201363日。

   三、奖项的设立与奖励

   本次评奖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优秀成果的奖励等级分设一、二、三等奖。

  附件:2011-2012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