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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正式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18:10:52  |  新闻来源:科研处办公室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695.htm)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认真阅读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学科领域)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2.所有类型项目申请均须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在线填写(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ISISN系统中未注册过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员添加用户。

3.申请人要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学院对申报项目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学院全面负责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

4.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正文文件大小要控制在3M 以下)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

二、项目申请时间节点及申报材料:

2019年1月15日—3月11日,申请人在线填报,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待审核通过后,提交相应的材料(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参加人签字,合作单位盖章以及需要加盖的单位公章;部分申请根据指南要求需要提供的伦理证明、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聘任合同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承诺书1份、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交至学院科研秘书。

2019年3月13日之前,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交上述材料及申报汇总表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刘晓静、崔庆   电话:88218266,E-mail: kyc@zisu.edu.cn

 

  科研处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供参考):

1.形式审查明细表(待指南公布)

2.知情同意书模板(境外参与人员使用)

3.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

4.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申报项目专家推荐信

5.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承诺书

6.   学院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