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46号)文件的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对2013—2016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2016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
二、清理截止时间
项目须在2020年5月22日前完成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省教育厅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三、具体要求
1.请课题组按照《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的结题手续》的要求,先提交《鉴定专家推荐表》至科研处,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鉴定专家推荐表》后方可邀请专家组织验收。
2.通过验收的项目,于2020年5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符合要求的结题材料递交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结题条件和报送材料要求,见《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结题流程及要求》:http://kyc.zisu.edu.cn/info/1024/1071.htm
请各相关学院进一步加强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管理,重视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四、科研处联系方式
刘晓静 8821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