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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在强化基础研究、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源头创新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省自科基金委员会制定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科研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