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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度“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 15:47:34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推荐2020年度“浙江省社科普及创新示范项目”“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20]45号),现就我校推荐“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依托教学科研院所、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民间社团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能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社科普及活动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

二、具体要求

1.要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教育活动。各市社科联推荐的单位或机构原则上必须是推荐时已被命名为市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个别特别优秀的经省社科联同意后亦可推荐。

2.能积极发挥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作用,积极承担公益性及其他社会科学普及任务,在我省社科普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成绩优异的。

3.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相对固定且不小于350平方米的科普活动场所;有社科普及具体管理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长远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一支稳定的专(兼)职社科普及工作队伍;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及声像资料,能定期补充、更新社科普及展示内容;

4.有相对固定的社科普及活动经费来源和渠道,能保证社科普及活动的及时有效开展;

5.能接受浙江省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基地评估和交办的社科普及工作任务。

推荐方式

1.基地实行分级推荐的原则。省属院校社科联和省级学会可直接向省社科联推荐1个社科普及基地。相关单位根据推荐条件,详细填写《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见附件3)和《省级基地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并经单位认可盖章后报出

2.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1)《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2)《省级基地推荐汇总表》;(3)申报单位当年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相关计划、声像资料等);(4)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需附电子文档。申报材料请于12月29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到科研处电子信箱。

命名程序

省社科联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条件和标准,组织专家考评组,通过现场考察、走访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单位经相关程序予以公布命名,统一颁发牌匾。

科研处联系人:何昀

联系电话:0571-87103782   Email: kyc@zisu.edu.cn


附件:

1.省社科联《关于推荐2020年度“浙江省社科普及创新示范项目”“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2.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3.省级基地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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