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省哲社规划办《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或《申报表》一式5份(请于附件1申报通知中下载)。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研究成果一式4份,论文形式的,其中1份须是原件。申报译著类成果的,需附外文原著1份。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4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声明书》1份(与省外作者合作的申报成果提供)。
若成果获得奖励的,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二、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截止日期前将通知要求的材料通过学院科研秘书递交至科研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zisukyc@163.com,联系人:何昀,电话:88218266。
附件:
1、关于做好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科研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