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1、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限报4项,请各学院(部)做好初审工作
3、申报材料:
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申报•评审书》一式两份;
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七份,5000字以内);
申报成果的主材料(三选一):
(1)研究报告(一式四份,20000字以内)
(2)或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初审单位原件审核章)(一式四份)
(3)或专著原件(一式四份)
(4)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通过学院科研秘书递交至科研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zisukyc@163.com。
联系人:何昀,电话:88218266。
科研处
2016年9月12日
关于组织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市教科规划办、有关高校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必须是在2016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三种等,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必须是单项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论文是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初审:各有关高校由科研处或地市教科规划办负责初审。
2.复审:复审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审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盲评。
3.评审:10月份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进行活页盲评打分,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再将候选成果送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等媒体公示,并设置为期7天的成果争议期。
4.终审:成果争议期结束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并颁发证书。
5.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除省政府成果奖外其余奖项不再颁发奖金,故本年度取消奖金发放环节,各管理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酌情奖励。
三、申报名额分配
各高校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名额分配: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各4项,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本科院校各3项,其它本科院校和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专科院校各2项,其它专科院校各1项。
地市名额分配:根据基础数和上一年度获奖奖励数计算,具体见附件1,为鼓励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今年适度增加地市基础数名额。
四、其它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一份)
2.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六份,5000字以内)。本次所有评审材料都将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中进行检测。因检测系统要求,超出5000字不能检测(图表格式不算字数)。请申报者务必控制字数。
3.申报成果的主材料(三选一),
(1)研究报告(一式四份,20000字以内)
(2)或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初审单位原件审核章)(一式四份)
(3)或专著原件(一式四份)
(4)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填写要求
(1)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活页表》见附件。
(2)所有申报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寄送到省教科规划办公室(杭州市学院路35号612室沈老师收),同时成果活页评审电子稿(附件3)及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附件4)由初审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zjjkgh@163.com。
(3)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4)附件请在浙江省教科院网站(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目上下载,纸质不另发。
附件:
4.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xls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