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46号)要求,我校将对2013-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清理,清理要求如下:
1、上述项目须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结题。
2、凡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可随时提交结题申请。
3、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课题清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附: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流程及要求:
http://kyc.zisu.edu.cn/info/1024/1061.htm
科研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