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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逾期未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10:49:44  |  新闻来源:  |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8年10月修订)》规定,自课题立项通知公布之日起计算,“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三年,一般规划课题(含专项)研究周期两年。课题根据研究进展可提前结题。确因研究进展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在原定研究周期截止前半年向课题结题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手续,并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重点课题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四年,一般规划课题(含专项)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三年。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予以撤项处理。

    本项目实行系统结题(http://ktgl.zjedusri.com.cn/),凡已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均可随时发起结题申请(项目逾期且未办理过延期手续的项目,结题系统自动关闭),具体结题要求详见附件。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课题清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发扬优良学风,珍惜学术声誉,在规定时间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附: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流程及要求

http://kyc.zisu.edu.cn/info/1024/1060.htm


科研处

2019年10月11日